(1)
答: 上帝給了亞當寫在他的心臟普遍服從法律 , GN。1:27; EC 7:29; 選舉主任。2:12A,14,15。
B. ,不思飲食的知善惡樹的果子特定的戒律:GN。2:16,17。
C. 因此他強迫他和他的後世完成,準確 , 和永久的順從。答應生活在他的法律的履行和死亡威脅以他的罪行; 而且他給了他力量和保持能力:GN。2:16,17; 選舉主任。10:5; 加爾。3:10,12。
(2)
答: 這是第一次寫在人類的心臟同樣的法律繼續為成為墮落後義的完美法則:對於第四誡,GN。2:3;恩 。 16; GN。7:4; 8:10.12; 對於第五誡,GN。37:10; 對於第六誡,GN。4:3-15; 對於第七誡,GN。12:17; 在第八誡,GN。31:30; 44:8; 對於第九誡,GN。27:12; 第十屆誡,GN。6:2; 13:10.11。
B. 它被賦予上帝在西奈山:羅。2:12A,14,15。
C. 在十誡,並寫在兩個表; 前四誡包含我們的職責,神同在,其他六個,我們有責任對男人:防爆 ,32:15,16; 34:4.28; dt的 。 10:4。
(3)
答: 除了這個規律,通常被稱為道德律,它高興上帝來給含有幾種典型的典章禮儀以色列法律的人; 部分崇拜,基督預告著,他的美德,行動,苦難 , 和優點:我有10:1; 歌羅西書2:16,17。
B. 和道德義務的部分提出的各種指令:林前5:7; 林後6:17; 士。23。
C. 所有這些禮儀的法律,被規定只有直到他改革的時候,他們被廢止和耶穌基督,真正的救世主,只有立法者誰是父親帶電源投資為此帶走:歌羅西書2: 14,16,17; 弗。2:14-16。
(4)
A. 上帝也給了以色列人的各種民事法律,當他完成了鎮作為結束一個狀態,不是現在該機構在任何強制性的:。LC。21:20-24; 徒。6:13,14; 我9:18 19cons 8:7,13; 9:10; 10:1。
B. 哥林多前書5:暫時只有今日的公平原則使用1; 9:8-10
(5)
A. 道德律永遠要求所有,以及合理的其他人,以服從:山19:16-22; 選舉主任。2:14-15; 3:19-20; 6時14分; 7:6; 8:3; 1蒂姆。1:8-11; 選舉主任。13:8-10; 林前7:19有加。5:6; 6:15; 弗。4:25-6:4; STG。2:11-12。
B. 這不僅對於其內容,而且還涉及上帝,造物主,誰給的權力是:STG。2:10-11。
C. 無論基督福音,絕不會取消這個義務,而且大大加強:馬太福音5:17-19; 選舉主任。3:31; 林前9:21;STG。2:8。
(6)
A. 雖然真信徒不是根據法律一個作品的盟約 , 從而被對齊或譴責:行為。13:39; 選舉主任。6時14分;8:1; 10:4; 加爾。2:16; 4:4,5。
乙: 但它是為他們和他人有益的,因為一,通知上帝和自己的職責的意願生活這些規則,指導他們,被迫走在與之相適應:羅。7:12,22,25; 詩篇119:4-6; 林前7:19。
C. 我們也發現他們的本性,心靈和生活的罪惡污染; 這樣一來,在它的光檢查時,他們能達到的罪,屈辱,仇恨和對他有更深的信念; 隨著需要基督更清晰的視野,他順從的完善:羅。3時20分; 7:7,9,14,24; 8:3; STG。1:23-25。
D. 也就是道德律的再生克制自己的腐敗,因為它禁止罪。和威脅足以說明什麼,甚至他們的罪應得的,並能在此生活等待什麼苦難對他們來說,即使他們從詛咒和法律的純粹程度的自由:STG。2:11; 詩篇119:101,104.128。
E. 還承諾清單再生順服上帝批准,他們可以預期什麼符合祝福它是:弗。6:2,3; 詩37:11; 馬太福音5:6; 詩篇19:11。
F. 當不一樣,如果他們是由於法律作為一個作品的盟約:LC。17:10。
G. 因此,如果有人確實不錯,從邪惡的,因為律法上吩咐禁止疊句之一,其他的,不是因為它表明這是根據法律而不是在恩典之下:見書諺語; 馬太福音3:7; 路。13:3.5; 徒。2:40; 我11:26; 彼得前書3:8-13。
(7)
A. 上述法律的用途是不違背福音的恩惠,但甜甜地遵守它; 對於基督征服,使做男人的意志精神自由自在,興高采烈需要上帝的意志在法律上,加透露。3:21; 耶。31:33; EZ。36:27; 選舉主任。8:4; 山雀。2:14。
上帝的律法
神治依法宇宙。大自然本身他的天賜政府下運作。大自然的所謂法律是上帝有權責令他的宇宙正常方式簡單描述。這些“規律”是他們的主權意志的表達。
上帝是不是要負責自己以外的任何法律。沒有獨立的宇宙的規則迫使服從上帝。相反,上帝是他自己的法律。這意味著,上帝按照他自己品德的行為。沒有性格不僅在道德上完美,但它是黃金的完美標準。他的動作是完美的,因為它們的性質是完美的,他總是根據其行為的性質。因此,上帝是永遠不會武斷,反复無常或異想天開。他總是做正確的事情。
作為上帝的生物,我們還必須做正確的事。上帝要求我們根據他的道德律,它揭示了在聖經中過生活。上帝的法律是正義的標準,判斷善惡的最高標準。神強加義務,要求我們服從,並要求我們的良心承諾的權威,因為他是我們的主權。
它也有權力,當我們違反法律的懲罰不服從的權利。(仙可以被定義為不服從上帝的律法。)
聖經中的一些法律直接根據上帝的品格。這些法律反映的關係跨文化和永久的元素,既神和人。
其他法律是由於社會的臨時情況。這意味著一些法律是絕對的和永恆的,而其他人可能會因為歷史的原因被推翻,作為禮儀律法和飲食以色列。只有上帝才能廢除這些法律。人類從來沒有取消上帝的法律的權力。
我們不是獨立的。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根據我們自己的法律生活。人類的道德狀況是律:我們生活在另一個人的法律。我們生活在其中他律的具體形式是theonomy,或上帝的律法。
摘要
1. 神治依法宇宙。重力是神的律法的例子和性質。該法神的寓意是在十誡。
2. 神強加給他的動物義務的權力。
3. 上帝按照他自己性格的法律行為。
4. 上帝揭示了他的法律道德,以我們的良知和聖經。
5. 只有上帝廢除其法律的權威。
反律法主義
在英語中有一首小詩構成反律法主義的主題曲。說:“免費法律規定,得天獨厚的條件,可以犯罪所有我想要的,只是有緩解。”
反律法主義的字面意思是“反法律主義”。否定,並給出不到上帝的律法在信徒的生活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這是它的孿生兄弟異端,法家的對應。
反nomian獲得這種滋擾依法以各種方式。有些人認為他們不再遵守上帝的道德律,因為耶穌已經從這項義務中解脫出來它們所需。
他們堅持恩典,不僅可以讓我們從神的律法的詛咒,但可以讓我們的任何義務服從上帝的律法。格雷斯就變成不服從許可證。
什麼是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人持有這種觀點,儘管保羅的反對蓬勃教學。
保羅,比其他任何新約聖經的作家強調法律和雍容之間的差異。他醉心於新約。然而,它也是最明確的關於它的反律法主義的譴責。在羅馬書3點31,他寫道:“這樣,我們因信廢了法律以任何方式,建立了法?”。
馬丁·路德,表達理由的學說被信仰,被指控反律法主義。然而,沿著聖地亞哥他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路德認為,他的學生約翰農業這一點。農業否認法都在信徒的生活中的任何目的。他甚至否認法律協助擬定了恩典的罪人。
路德在1539農業回應阿格里科拉與他對反律法工作,然後撤回了他的教導antinominianas,但爭論仍在繼續。
隨後路德神學證實路德對法律的看法。在康科德(1577),最後信仰的經典路德陳述的公式,確定為法三種用途:
(1)本罪顯露;
(2)規則建立整個社會的一般正派; 和:
(3)提供的生活對於那些誰一直在基督藉著信心再生一個規則。
反律法主義的主要錯誤是混亂的理由與成聖。我們是單獨信稱義,沒有作品的干預。然而,所有的信徒應該保持神的聖誡命,沒有贏得上帝的青睞,在信心增長,但感謝已經由基督的工作給予的恩典。
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假設舊約是法律的一種契約和新約是恩典的約。舊約是一個巨大的證明了上帝的奇異恩典他的人。同樣,新約聖經簡直是充滿了戒律。
我們不受法律得救了,但我們必須遵守他的誡命表達我們對基督的愛。“你們若愛我,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耶穌說。
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說法:“基督教不是很多的規則,要做到這一點,這做那,而不是要做到這一點,這做那。” 有一個在這個結論一定的道理,因為基督教比規則僅僅是收集更多。它與基督自己的個人關係。
然而,基督教也無外乎規則。新約聖經包括幾個事情要做,別人做。基督教是不是宗教制裁,每個人都有做什麼感覺好正確的想法。相比之下,基督教從來沒有給任何人的“正確”的事是錯的。
摘要
1.反律法主義是說,基督徒是異端下沒有義務服從上帝的律法。
2.法律揭示了罪,這是社會禮儀的基礎,是基督徒生活的指南。
3.反律法主義混淆稱義和成聖。
4.法律和恩典被發現在這兩個舊的和新約。
5.雖然服從上帝的律法不是立功事業的我們的理由,它預計義人尋求切實以服從上帝的誡命。
經文聖經反射
約翰福音14:15,羅馬書3:27-31,羅馬書6:1-2,約翰一書2:3-6,約翰一書5:1-3。
企業法三重功能
如何舊約法適用於我的生活:每一個基督徒應與問題進行討論?難道舊約法律無關的基督徒,或在某種意義上仍然有逼我的這部分?作為反律法主義的異端擴展了我們的文化需要回答這個問題變得更加緊迫和迫切。
宗教改革成立於恩典,而不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然而,改革者沒有否定上帝的律法。約翰·加爾文,例如,寫下了被稱為“法律的三重功能”,以顯示在基督徒的生命規律的重要性。
第一個目的, 法律要成為一面鏡子。在該一方面,神的律法反映了神的完美的正義。法律告訴我們,一個很多關於神是誰。但是,即使比這更重要的是,法律也照亮人類罪。奧古斯丁寫道:“法律教導我們,試圖以後要怎麼做已訂購,所以我們感覺在法律上的弱點,可以學習懇求救命之恩。
該法強調了我們的弱點,尋求實力在基督裡。法律作為一種嚴重的老師誰帶領我們到基督。這是救命之恩,讓你認識到罪人不能救自己。
第二個目的 的法律,保持我們脫離兇惡。法律,本身不可能改變人的心。你可以,但是,起到保護正義與不義。卡爾文說,這個目的是方便“對於那些誰不明白在所有什麼是正確的,公正的,除非他們被束縛,至少需要對法律和恐懼處罰的指控。
該法允許一定程度上的學位在這個地球上的正義,直到最後的審判進行。
第三個目的 的法律揭示了什麼神所喜悅的。由於生 - 神的孩子再次,法律啟發什麼取悅我們的父親的人,我們尋求我們的頭腦來服務。
基督教喜悅法律以同樣的方式,上帝很感興趣。耶穌說:“你們若愛我,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這是法律作為一種工具來侍奉神的人的榮譽和榮耀最高的功能。
通過研究上帝的律法並默想它,我們要參加司法學校。我們學習什麼神所喜悅的,什麼冒犯了您。上帝在聖經中所揭示的道德律提交我們。我們已經從神的律法的咒詛贖回,但不是我們的責任服從它。
我們一直有道理的,不是因為我們已經遵守了法律,但這樣我們就可以順服神的律法。為了愛基督是保持他的誡命。愛上帝是服從他的法律。
摘要
1.今天的教會已經被反律法主義,這削弱,拒絕和歪曲上帝的律法入侵。
2.神的律法是神的聖潔和我們的不義的一面鏡子。它有助於揭示我們救主 的需要。
3.上帝的律法是對罪一種威懾。
4.上帝的律法揭示了什麼神所喜悅的,什麼是進攻。
5.基督徒必須熱愛上帝的律法和服從上帝的道德律。
聖經經文反思
詩篇19:7-11,詩篇119:9-16,羅馬書7:7-25,羅馬書8:3-4,哥林多前書7:19,加拉太書3:24。
法家
法家是反律法主義的對立面異端。反律法主義否認法律的重要性,法家上面高舉恩典的法律。在耶穌時代法家是法利賽人,耶穌他最嚴厲的批評是保留給他們。法家的基本失真,一個人可以賺他的地方在天國的信念。
法利賽人相信,因為他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位置,並嚴格遵守法律,是神的兒女。事實上,這是福音的否定。
法家的一個推論文章秉承了法律條文,而不是法律的精神。對於法利賽人會相信他們能執行法律,他們必須首先將其降低到其最窄解釋和粗魯。富有年輕人的故事是這一點的說明。豐富的年輕人問耶穌他怎麼可以這樣做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以“遵守誡命”。豐富的年輕人認為他把這一切。但後來耶穌啟示是什麼誰服真神的“神”之前,曾擔任“神”是他的財富。“你去賣你的東西,和達拉差,你就會有財寶在天上”(馬太福音19:21)。豐富的年輕統治者唏噓不已。
法利賽人有罪法家的另一種形式。他還補充自己的法律,以上帝的律法。他們的“傳統”已被提升到同一水平上帝的律法。他們搶走了他們的自由人,並已鏈接,上帝解放了。這種類型的法家不與法利賽結束。它也困擾著教堂的世世代代。
法家經常出現的反律法主義過度的反應。為了確保我們不會陷入反律法主義的道德鬆弛,我們往往使更嚴格的比上帝本人已頒布法規。發生這種情況時,法家的介紹了神的人暴政。
同樣,各種形式的反律法主義的經常出現律法主義過度的反應。他們的戰鬥口號通常是不受壓迫的自由是。這是對自由的追求道德已經狂奔。基督徒,當他們捍衛自己的自由,要小心不要混淆與自由許可證。
法家的另一種形式是把重點放在最不重要的。耶穌斥責法利賽人有忽視法律的更重的事,同時嚴格遵守不太重要事項(馬太福音23:23-24)。
這種趨勢仍然是教會一個持續的威脅。我們往往高舉一個最高級別的虔誠有任何美德,不重視我們的任何惡習。例如,我可以認為這是偉大的靈性不會跳舞,而我認為我的淫蕩一個小問題。
唯一的解藥律法主義和唯信仰是神的話語的勤奮學習。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正確地指導我們什麼喜悅的事,什麼不高興的神。
摘要
1.法家歪曲上帝的律法中的相反方向反律法主義。
2. 法家在提升人的傳統在同一水平神聖的法律。
3.法家承諾上帝上帝的子民 - 給予的自由。
4.法家給出的價值是最不重要的,從最重要的事情減損。
聖經經文反思
馬太福音15:1-20,馬太福音23:22-29,徒15:1-29,羅馬書3:19-26,加拉太書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