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答: 婚姻必須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 這是不合法的任何人以擁有一個以上的妻子,也沒有任何一個女人要擁有一個以上的丈夫:GN。2:24有山19:5,6; 1蒂姆。3:2; 山雀。1:6。
(2)
A. 婚姻是為設立夫妻的互助:將軍 2:18; 镨2:17; 瑪2:14。
B. 要通過合法的後代繁衍人類:將軍 1點28分; 詩篇127:3-5; 128:3.4。
C. 並避免雜質:1林前7:2.9。
(3)
A. 依法可以娶各種能夠給他們的同意在他的右心的人:哥林多前書7:39; 林後6:14; 我有13:4; 1蒂姆。4:3。
B. 然而,這是對基督徒的責任要在主裡結婚。因此,那些誰自稱真正的信仰不應該結婚不信的人或拜偶像的; 也不應如被敬虔被不平等同負一軛,由嫁給那些誰住一個邪惡的生命或持有該死的異端:林前7時39分; 林後6:14。
(4)
A. 婚姻不該是在Word中禁止的血緣度或姻親之內,也可以這樣亂倫的婚姻曾經被任何人的法律,或當事方的同意合法化,讓這些人可以住在一起,夫妻:呂。18:6-18; 上午 , 2:7; 六時18分先生; 林前5:1。
婚姻
婚姻制度被規定在創作上帝提起。基督就使他在迦南的婚禮上出現,並通過新約使徒的指示。大多數的婚禮反映這一點,認識婚姻的神聖起源。什麼是經常被忽略或現代的合同忽視的是,婚姻是上帝的誡命調節。上帝的律法包圍的意義和婚姻的合法性。
婚姻應該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其中都成為“一體”之間的獨家合作關係,保持身體團結,情感,智力和精神。我們的目的是要持續一生。債券是由一種神聖的誓言並承諾擔保和物理工會完善。聖經說只有兩個原因,這個聯盟可以溶解-the不忠和遺棄。
不忠禁止在婚姻關係。婚姻制度是由上帝創造了男人和女人可以相互補充和參加生育的創造性的工作。為了生殖必要的物理工會也有精神內涵。
他指向和說明夫妻間的精神聯合。保羅用這個聯盟象徵基督和他的教會之間的聯盟在舊約聖經描述神與以色列之間的契約婚姻的人物之間的關係是一樣的。忠誠,親情和相互支持,必須在婚姻的基礎。不忠行為打破了這個約,因此允許受害方可以尋求離婚。
此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2-16告訴我們,如果夫妻中的一個被放棄或拋棄,他或她沒有義務保持婚約。放棄,像不忠,是一個根本違反了上帝的意圖結婚。
婚姻是一個創造的訓令。無需成為基督徒獲得這個機構的普遍恩典。儘管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可以結婚,基督徒應該只嫁“在主裡”。聖經在這方面是明確的,禁止結婚的基督徒非基督徒。
在婚姻制度,丈夫應該是女人的“頭”。女人必須服從她的丈夫作為受主。丈夫應該愛他的妻子,並以同樣的方式,基督愛他的新娘,教會,並且給了他的生活為她犧牲臣服於它。
摘要
1.婚姻是神設立,是由上帝調節。
2.婚姻必須是一夫一妻制。
3.允許的物理工會和婚姻有序的反映夫妻間的精神聯合。
4.婚姻狀況是用來比喻在聖經說明基督之間的關係和他的教會。
5. 婚姻,是一個創造的訓令,它有可能為全人類。教會承認民事婚姻。基督徒,但是應該結婚“中的主”。
6.神所命定的婚姻結構。每個合作夥伴都有神的具體任務必須服從。
聖經經文反思
創世紀2時24分,馬太福音19:1-9,哥林多前書7,以弗所書5:21-33,帖撒羅尼迦前書4:3-8,希伯來書13:4。
離婚
離婚的問題已經成為在離婚的發病率已經達到了流行病的程度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於離婚,這會導致法律和家庭問題的根本氾濫,法律已經移動在推動過程中,允許離婚,沒有任何因果關係的方向。通過日益成為更容易獲得離婚,問題加劇加速。
聖經不是在處理離婚的那麼膚淺。耶穌在學科教學在猶太教學校之間的第一個世紀的討論中提出的。自由派和保守派保持在離婚的合法理由很長的分歧。耶穌面臨著以下建議:
然後來到他的法利賽人試探他 , 並說,它是合法的一名男子向他的妻子離婚任何原因是什麼?他回答說 , 你們沒有念 , 他這使他們在的開始,男性和女性做出他們,並說 ,“ 出於這個原因,人要離開他的父親和母親,被妻子連合,且二人成為一體肉嗎?因此,他們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 所以,神已經結合在一起沒有人能夠拆散(馬太福音19:3-6)。
我們注意到,當法利賽人問耶穌關於自由主義的離婚法,耶穌立即派出了聖經和上帝的婚姻原來的機構。
他強調,婚姻是為了持續一生。他強調男人和女人一體,工會不能被人體法令解散之間的結合。
只有上帝有權決定解除婚姻的理由。這場辯論繼續說:他們說,為什麼摩西吩咐然後給妻子休書,並把她帶走?他告訴他們:為了您的心臟摩西的硬度允許你離婚你的妻子; 但是從一開始並不是這樣。而且我告訴你,任何人誰休妻的,除了不貞潔,另娶就是犯姦淫; 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犯姦淫(馬太福音19:7-9)。
如果我們詳細分析了耶穌的反應,我們看到質疑法利賽人必須明白舊約的法律途徑。摩西並沒有“下令”離婚但還允許特殊情況。(摩西,當然,是上帝的代言人。這是上帝誰受到罪的存在違反了婚姻允許其原意這個偏差。)耶穌提醒他們,直到許可的原因只有罪,因為(在心臟的硬度),並通過自身廢止不結婚的初衷。
於是耶穌給他的關於這個問題的-prohibiendo離婚宣判除了淫亂的原因。他的第二次婚姻和通姦高深莫測的話必須結合無效的,不合法的離婚來理解。如果離婚上帝不會允許的話,那麼這對夫妻仍然在神的眼裡娶了你是允許的。因此,兩人非法離婚的人之間的第二次婚姻構成通姦關係。
後來,由於在前面的章節表示,保羅在誰被拋棄了非信徒的情況下延長許可證離婚 - 基督教(L1015:哥林多前書7)。
威斯敏斯特信條總結了這個問題。規定如下:在婚後通姦的情況下,它是合法的無過錯方離婚求; 而離婚後再婚,因為如果侵權方都死了。雖然人的腐敗可以是這樣的,建議其他不正當的論點打破上帝在婚姻中已加入一起聯繫; 然而,只是通姦,或主動退出,絕不可通過教會,或民事裁判來彌補,這足以解除婚姻動機的債券; 因此,它必須符合公共程序和有序,而參與的人不應該自由地他的意志,他的自由裁量權為自己的案件。
摘要
1.聖經並不贊同離婚“沒有理由”。
2.耶穌被否定關於離婚法利賽舉行自由的立場。
3.摩西允許的,但沒有下令,離婚。
4.耶穌告訴允許淫亂的離婚案件。
5.耶穌教導兩個非法離婚者之間的婚姻構成了姦淫。
6.保羅不信其他的離婚理由增加遺棄。
聖經經文反思
馬太福音5:31-32,馬太福音19:3-9,羅馬書7:1-3,哥林多前書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