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宣誓,並誓言

(1)

A. 一個合法的誓言是該人在真理,公義和公平髒話宗教崇拜的一部分,鄭重呼籲上帝見證他發誓什麼,判斷他根據真實或虛假的他發誓:申。10時20分; 例 。 20:7; 呂。19:12; 2氪6時22分,23; 林後1:23。
(2)
A. 男人只應該由上帝的名義發誓,並在這樣做也必須與所有神聖的恐懼和敬畏使用它。因此,徒勞地或輕率地發誓說榮可畏的名,或只是別的發誓,這是罪惡和必須reprobated:申。6:13; 28:58; 例 。20:7; 耶。5:7。
B. 然而,在重量和重要事項,對真理的確認,並把一個端完全到大賽,神的話語證明了誓,所以當一個合法的機構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合法的誓言,誓言應該是:我6:13-16; GN。24:3; 47:30.31;50:25; 1國王17:1; 尼。13:25; 5:12; ESD。10:5; 牛米。5:19.21; 1國王8:31; 前22點11分; 為45:23; 65:16; 山26:62-64; 選舉主任。1:9; 林後1:23;徒。18:18。
(3)
答: 任何人誰需要神的話語保證宣誓應認真考慮這樣一個莊嚴的行為的嚴重性,而不是說同樣的無非是什麼 ,你知道是真的,因為魯莽的,假的,徒勞的誓造成主,因為這個地球的呻吟聲:防爆。20:7;呂。19:12; 牛米。30:2; 耶。4:2; 23:10。
(4)
A. 宣誓必須有共同的字,其含義是明確的完成,毫不含糊或精神預訂:詩篇24:4; 耶。4:2。
(5)
A. 一票(其中不得向任何生物,但上帝)。牛米。30:2,3; 詩76:11; 耶。44:25,26。
B. 它必須完成,並符合所有虔誠的關懷和忠誠牛米。30:2; 詩篇61:8; 66:13,14; 當量 。 5:4-6; 是19:21。
C. 但天主教徒的永久獨身生活,貧窮和服從旨在教會規則寺院的誓言,從真迷信,罪惡的圈套中,沒有一個基督徒應該成為糾纏是更高程度的完善,到目前為止:1肺心病6點18與7:2,9; 1蒂姆。4:3;弗。4時28; 林前7:23; 山19:11,12。

宣誓及VOWS

作為一個孩子,我記得聽到喬治·華盛頓砍櫻桃樹的故事。當小喬治面對他的父親心疼由櫻花的任性破壞,小傢伙說:“我不能說謊,我剪樹”。
我花了幾年認識到華盛頓的表白實際上是一個謊言。說:“我不能說謊話”,並撒謊說一個人說謊的能力。有很多事情是喬治·華盛頓不能做的事:他再也飛不起來; 我不能在一個以上的地點的同時,等
但可以肯定的是喬治·華盛頓可能說謊。他是一個男人。所有的人都能夠說謊。
聖經告訴我們,“每個人是個騙子。”(詩116:11) 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謊言所有的時間。
我們也有說真話的能力。當我們被要求信任的人的話,問題就出現了,我們無法確切知道,如果我們說的是實話。
為了突出真理的重要性,做出承諾並給予重要的見證,我們轉向了宣誓和誓言。在審判中作證之前,證人必須宣誓。他或她會答應“說實話,全部的真相,並沒有什麼,但真相。願上帝幫助我的。”
在誓言,他呼籲上帝和他單獨作為索賠的最高見證。上帝是誓約,宣誓和承諾的守護者。他是一切真理的源泉,是不能撒謊的。什麼是喬治·華盛頓的情況下假的,是在神的情況下如此。神不能說謊(多1:2;希伯來書6:17-18)。神也不支持騙子。
他警告有關輕輕看好或謬誤的風險:“履行10 許諾最好不要給承諾,不許願,不付錢。”(傳道書5:4-5)。十誡包括對作假見證(出20:16)的法律。
正如我們與神的整個關係是基於契約的承諾,上帝建立了票,誓言和承諾的主題。對於社會福利的需要任何人的關係,信任(如婚姻是建立貿易協定)。一個合法的誓言是人們崇拜的一部分,尋求以確保他們說什麼的準確性,尋求支持上帝見證他們所說的話承諾。什麼意味的是,如果這些誰採取的誓言再說謊,上帝迅速嚴懲。
基督教教會一直肯定誓與誓言的價值。威斯敏斯特部長列舉了以下聖經的限制和規定:
男人只應該由上帝的名義發誓,因而必須與所有神聖的恐懼和敬畏這樣做。因此,說髒話徒勞或草率,由光榮和可怕的名稱,或者以被其它的東西發誓就是罪,必須憎惡。然而,由於在重量上機會,誓言是神的話語,在新約和舊的支持; 通過合法授權施加的法定宣誓,在這類問題上,必須提供。
另外一個要求就是宣誓不應該做精神病或誤導性的儲備。神不接受交叉手指,但他預計誠實。宣誓不能掉以輕心給出。應該保留給最隆重的場合,為莊嚴的承諾。即使政府通過堅持提供宣誓結婚的情況下,並在法庭作證之前認識到這一點。但同時,有時甚至不夠莊重,信徒被稱為誠實 - 因為你是是肯定的; 和沒有,則不是。這是基督的忠實信徒的責任。
摘要
1. 人類有說謊的能力。
2. 神,真理的來源,不能說謊,是真理的守護者。
3. 宣誓,並誓言是一個崇拜的合法部分。
4. 宣誓只能由上帝的名義來提供。沒有一種生物可以是真理的最後見證。
5. 宣誓不應掉以輕心或保留的。
聖經經文反思

申命記10:20歷代志下6:22-23以斯拉10:5,馬太福音5:33-37,詹姆斯5:12。